潮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新培 通讯员 张蝶
潮州中院民一庭获评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潮安法院建设少年法庭项目获评广东法院“抓示范促改革惠民生”优秀改革项目……近年来,潮州法院立足工作职能,坚持做好少年儿童审判、改革创新、延伸职能、普法教育等方面工作,凝聚合力画好保护未成年人的“同心圆”,用法治的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保障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
2019年,邱某翰、陈某与同案人邱某翰、陈某跃、王某鹏及陈某锐等殴打三名被害人,并砸打其摩托车,被砸坏的摩托车维修费用为人民币726元。
案发后,因被告人均为未成年人,且其家属已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请求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要做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不能一判了之。”本着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主办法官林钟彪综合其犯罪原因、犯罪方式及行为表现,立足法律规定和办案效果,依法判决邱某翰、陈某免除处罚,陈某跃、王某鹏及陈某锐无罪。
这是潮州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坚持保障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潮州法院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一方面对未成年人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犯罪情节一般,社会危害不大,确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被告人依法判处管制、适用缓刑、免于刑事处罚或者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另一方面联合学校和心理老师对未成年被害人实施心理干预,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帮助其早日走出创伤阴影。
建设少年法庭 营造护“未”法治氛围
“根据法律规定,现责令你们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关注孩子的成长、教育情况,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用正确的教育方式,帮助孩子重新走上人生正轨。”今年4月,潮安区人民法院浮洋人民法庭(少年法庭)依法向4名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令》及家庭教育承诺书。2022年8月,广东省首个在人民法庭以加挂牌子方式设立的少年法庭在浮洋法庭挂牌成立,这也是该庭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潮安法院在浮洋人民法庭(少年法庭)积极探索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路径,实行刑民“二合一”审判机制,由专业法官团队专门负责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精心选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协助帮教延伸,建设“法官+司法辅助人员+社会辅助人员”的多层次专业化少年审判队伍,强化少年审判队伍力量。
浮洋人民法庭还打造了一个集教育性、警示性、趣味性、实践性于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感化基地,设置了少年心理疏导室、少年教育活动室、阅览室、VR模拟禁毒体验区等功能分区,目前已有2000多名中小学生现场打卡。同时,打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设置预防犯罪的意义、法律知识介绍、真实案例分析、知识抢答游戏、权益保护、法制教育等版块,利用多媒体的互动性,让青少年在参观的同时提高学习预防犯罪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延伸职能推进综合治理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协调合作。近年来,潮州法院坚持以“亲职教育+司法帮教”为抓手,断延伸审判职能,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强大合力。
今年3月,潮州中院刑一庭法官分别对4名犯抢劫罪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判后帮教,并对他们的家长开展亲职教育。其中被告人小林一直将自己关在房间不愿出门,也不和外界交流。在得知情况后,法官王佳曼耐心开导,成功帮助其解开心结。
除了积极开展判后回访帮教和亲职教育工作外,潮州法院还通过聘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通过“沙盘游戏”“合理情绪疗法”等方式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干预、心理疏导,使其尽快恢复正常社会化功能。
此外,在普法宣传方面,潮州各法院因地制宜创新推出普法举措,潮安法院创新结合辖区内非遗文化特色,制作铁枝木偶普法短剧《无知的灾难》,将青少年普法教育融入生动精彩的戏剧中,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饶平法院结合各个普法节点开展“开学第一课”“暑期少先队校外实践”电信日之防诈反诈专题普法;枫溪法院在古板头初级中学设立了全市首个校园法官工作室,为学生们上了一堂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保护伞”。
3年来,经过广泛的普法宣传,潮州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大幅下降,2022年仅有40多人,较2021年大幅下降69%,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为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