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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警闵行区热线(上海闵行公安交警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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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10 05: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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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以关键词上海交警闵行区热线为核心展开讲解,通过阅读本文你将充分了解关于上海闵行公安交警热线、上海闵行区交警24小时服务热线、上海闵行交警24小时咨询热线电话、上海市闵行区交警支队地址的相关问题。

文章目录
  1. 上海闵行公安交警热线
  2. 上海闵行区交警24小时服务热线
  3. 上海闵行交警24小时咨询热线电话
  4. 上海市闵行区交警支队地址

上海闵行公安交警热线

1、最快而且是最准确的投诉某公交线路的方法,有的车上贴着公交投诉电话,直接打电话。

2、打96166热线。96166整合了公交、地铁、一卡通、高速公路、长途客运等5大交通行业、20类交通信息的交通服务热线“96166”正式开通试运行。市民出行前只要拨打该电话,便可选择最佳出行路线,知晓出行信息。

上海闵行区交警24小时服务热线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

    电动自行车上牌点

    本市各区公安交警非机动车管理“窗口”

  闵行交警非机动车管理所

放鹤路2134号

序号

各区

地址

对外咨询电话

1

浦东交警非机动车管理所

龙东大道1920号

22041554

2

黄浦交警非机动车管理所

中山南一路806号

53017959

3

徐汇交警非机动车管理所

龙吴路2138号

23037953

4

长宁交警非机动车管理所

金钟路251号

23039751

5

静安交警非机动车管理所

中兴路1111号

22176950

6

普陀交警非机动车管理所

金通路555号

22049872

7

虹口交警非机动车管理所

玉田路222号

65161561

8

杨浦交警非机动车管理所

国和路1047号

22170679

9

闵行交警非机动车管理所

放鹤路2134号

24062541

10

宝山交警非机动车管理所

泰和路239弄8号

56560814

11

嘉定交警非机动车管理所

嘉安公路2599号

59531635

12

松江交警非机动车管理所

繁华路399号

57722658

13

金山交警非机动车管理所

新卫公路838号

57971163

14

青浦交警非机动车管理所

新业路928号

22175580

15

奉贤交警非机动车管理所

沪杭公路2142号

24069420

16

崇明交警非机动车管理所

鼓浪屿路901号

69620708

上海闵行交警24小时咨询热线电话

为你找到的信息如下: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管所(二分所),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沁春路179号(距春申路地铁站(1口)步行383米)。营业时间:办公时间 09:00-17:00。

上述信息可能存在变化,请核对信息当前是否有效。

上海市闵行区交警支队地址

  当事人持有大型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年审驾驶证时候需要当事人持有身份证,驾驶证,身体健康证明,如果是异地户籍,还需要当事人在上海的居住证,到上海闵行区车管所申请办理驾驶证审核手续。  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第七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第一百零三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身份证明是指: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按照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提交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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