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潮州市畲族文化保护条例(草案)》,这是广东省第一部非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文化保护条例。《条例》的制定出台,必将从立法层面开启我市畲族文化保护发展的新篇章。
据了解,近年来,潮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畲族文化保护工作,2017年初就已经将畲族文化保护立法工作列入我市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积极作为,认真做好条例的制定起草工作。自2016年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着手开始立法工作的前期调研,面对可供学习的上位法、借鉴的同类法、研究的史料较为匮乏等困难,法工委精心组织专门力量,查阅资料,研究民族政策法规和有关历史文化保护的政策依据,深入全市9个畲族村进行走访,掌握我市畲族文化保护的“第一手资料”,为稳步推进法规起草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一是争取得到市委党校的支持,联合市委党校组织中青班学员到我市 7个畲族村进村入户开展“三同”活动,深入了解畲族村的历史文化传承和生产生活状况,学员围绕畲族文化的价值、传承发展的现状与问题、立法保护的措施等进行研究讨论,形成调研报告,为制定《条例》提供参考。二是派员专程到福建宁德市、浙江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畲族文化保护方面的先进管理和立法工作经验。三是提前介入《条例》起草工作,与市司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深入基层开展立法调研,实地考察我市畲族同胞生产生活基本情况和畲族文化保护的现状,深入了解畲族文化保护存在问题以及发展方向。
四是在潮安区凤凰镇石古坪村、饶平县饶洋镇蓝屋村、湘桥区意溪镇古庵村(雷厝山)等7个畲族村设立专项法规立法联系点,聘请韩山师范学院教授石中坚、畲族文化资深研究专家雷楠等6位专家学者为专项法规立法咨询员。在立法联系点和咨询员的支持下,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立法听证会、立法论证会,广泛听取意见,最终形成了《条例(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征求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到省召开专家论证会等方式,修改完善《条例(草案)》,用精准管用的法律条文不断推进我市畲族文化保护工作。 (倪德淳 黄伟锐)